阜新彰武马蹄山风电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网络公示
发布单位:龙源阜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辽宁瑞丰电力环境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2年6月17日-2022年7月17日
2022年6月15日,龙源阜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阜新彰武马蹄山风电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议,因“新冠疫情”影响,本次验收会以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龙源阜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辽宁瑞丰电力环境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单位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三位专家。
验收组听取了辽宁瑞丰电力环境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观看了项目现场的影像图片,对本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内容及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核实。
经认真讨论,形成阜新彰武马蹄山风电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核查结论
1.1工程概况
阜新彰武马蹄山风电项目位于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本项目规划容量为49.5MW,实际建设总装机容量为49.5MW,选用单机容量为33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15台,并配套建设15台华式箱变。15 台风电机组通过架空集电线路接入项目附近已建的龙源彰武鸡冠山风电场 220kV 升压站,再通过已建送出线路接入系统 220kV 固本变。
本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359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71万元,占总投资的1.03%。
2020年12月辽宁胜嘉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阜新彰武马蹄山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2021年1月22日,阜新市生态环境局以(阜环审表【2021】1号)对本项目予以批复。
本项目于2021年7月20日开工,并于2022年5月24日完工。
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委托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2022年5月,辽宁瑞丰电力环境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1.2 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风机点位仅有4#风机向东侧调整了227m,4#风机600m噪声和光影防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并且在风电场规划范围内。其余风机点位与环评保持一致。
经调查,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性质、工艺及规模、环保措施与环评基本一致,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
二、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调查
经调查,本工程在施工期、试营运期均落实了较全面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环境影响调查
3.1水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依托已运行的鸡冠山220kV升压站,运营期无新增废水产生。
3.2光影及声环境影响调查
经现场核实,本项目600m光影和噪声防护距离内没有敏感点,仅有1处厂房建筑物(阜新英明实业有限公司),该厂房位于7#风机东北侧454m(同时位于8#风机西南侧330m;9#风机东南侧300m)。经确认该建筑不是居民住宅,不属于环境敏感点。
依托的鸡冠山220kV升压站厂界噪声监测达标,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3.3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依托已运行的鸡冠山220kV升压站,运营期无新增生活垃圾。
验收期间暂未产生废润滑油,若产生则委托机油更换企业进行更换,机油更换企业委托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3.4 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1)本项目占地以临时占地为主,在施工期结束之后,通过生态恢复等措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永久性占地多为风机、塔基及道路占地,其占地特点为点状分布,植被损失面积与周围植被总量相比,数量较少。
(2)2021年7月建设单位与沈阳鑫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辽宁彰武马蹄山风电项目道路(水保、环保)施工工程》施工合同,并与2022年6月完成了生态恢复工程施工。
(3)施工期采取了土壤分层堆放措施,施工结束后表土进行回覆。15台风机平台已经进行了土地平整,并覆30cm厚种植土,种植土中混播了草籽,并种植紫穗槐灌木。施工道路已经恢复至4.5米宽,道路两侧已经复垦为农田或恢复为原地貌。输电塔基周边已平整,并覆种植土,播种草籽或复耕为农田,进行了生态恢复。完成了生态集中建设区建设工作。
3.5电磁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选择的风力发电机在设计时考虑了防磁、防辐射等方面的要求,在选材时使用了防磁、防辐射材料。
本项目依托的鸡冠山220kV升压站厂界电磁监测达标,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可以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四、环境管理状况调查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环境管理机构健全,制度明确,开展了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要求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和各施工单位加强环保意识,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了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管理由龙源阜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设置专人负责,制定了明确的规章制度,并对管理人员定期培训,发现环保问题及时解决。
五、结论及建议
阜新彰武马蹄山风电项目建设内容在设计、施工和运营期采取了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意见中的各项要求。本工程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议加强植被养护,提升生态恢复效果。
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单位名称:龙源阜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8512438933
承担验收工作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机构名称:辽宁瑞丰电力环境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5134255945
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直接致电建设单位或验收单位